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对婚姻家庭领域的各种法律关系进行了规范。下面从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几个方面进行介绍。 结婚方面,它规定了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些规定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至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家庭关系中,涉及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些是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家庭关系的相关条文确定的。 离婚时,民法典规定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双方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同时,民法典还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了规定。这些内容都能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应条文里找到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