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三级工伤意味着劳动者身体受到了较为严重的损害,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三级工伤赔偿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例如,小李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他被鉴定为三级工伤,那么他能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23 = 115000元。 其次是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比如,小张月工资4000元,他的伤残津贴每月就是4000×80% = 3200元。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3500元,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就会补足300元的差额。 另外,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同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除了上述主要赔偿项目外,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三级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方面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劳动者要了解自身的权益,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申请赔偿,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