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买工伤保险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没给我买工伤保险。最近我工作时受了伤,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没买工伤保险的话,我的赔偿该怎么算,是找公司要吗,具体赔偿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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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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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工伤保险能为职工在遭遇工伤时提供必要的经济保障。然而,现实中存在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那么,当职工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获得应有的赔偿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保险的定义。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意味着,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其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现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遭遇工伤后,第一步是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确定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后,职工就可以根据相应的标准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费用,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是申请劳动仲裁,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总之,没买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职工就无法获得赔偿。职工在遭遇工伤后,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并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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