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侵权赔偿金额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计算机软件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之一,该规定同样适用。 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这包括因侵权行为导致权利人的软件销售数量减少、利润降低等直接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例如,如果因为侵权软件的出现,正版软件的销售量下降,那么下降部分所对应的利润就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二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计算。即侵权人通过销售侵权软件或者利用侵权软件进行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比如,侵权人销售侵权软件的收入减去其成本,剩下的利润就是违法所得。 三是参照权利使用费计算。如果软件权利人通常会将软件授权给他人使用并收取一定的费用,那么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来确定赔偿金额。 最后,如果上述三种方式都难以计算赔偿金额,法院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进行酌定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的手段、持续时间、影响范围、软件的性质和价值等因素,在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范围内进行判决。例如,侵权行为情节较轻,可能赔偿金额相对较低;如果是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法院可能会在较高的额度内判决赔偿。 总之,计算机软件侵权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式。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权利人应尽可能收集充分的证据,以争取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