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是什么?
我有点搞不清楚逮捕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身边好像有人被逮捕了,我想知道逮捕到底是什么意思,满足什么条件才会被逮捕呢?是只要犯了罪就会被逮捕吗,还是有其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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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手段。 关于逮捕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意味着,司法机关掌握了一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这些证据不是凭空猜测,而是实实在在能够指向犯罪行为的。比如,有证人的证言、监控录像、物证等等。 第二,刑罚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也就是说,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犯罪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如果只是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通常就不符合逮捕的刑罚条件。 第三,社会危险性条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另外,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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