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证据的保全的概念及条件是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程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概念及条件。 首先来了解证据保全的概念。证据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当证据可能会出现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时,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比如在一些涉及环境污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相关的污染现场、污染物样本等证据,如果不及时进行保全,可能会因为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而消失或改变,这时就需要通过证据保全来固定这些证据。 接着说说证据保全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这里包含了两个关键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证据可能灭失。这指的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证据即将不复存在。像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保全,很快就会失去证明价值;证人因严重疾病可能不久于人世,其证言也面临灭失风险。 第二个条件是证据以后难以取得。也就是说,虽然证据目前还存在,但在将来获取会面临很大困难。比如证人即将出国定居,并且短期内不会回国,若不及时对其证言进行保全,之后再想获取就会很麻烦。 当满足上述条件时,诉讼参加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的申请。申请时,通常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保全证据的名称、地点、保全的内容和范围、申请保全的理由等。而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就会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询问笔录等保全措施。 总之,证据保全在行政诉讼中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查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及时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拖欠了银行44万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 债券转让方一定是欠钱人吗?
- 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 如何依据民法典向丈夫索要生产费和抚养费?
- 婚内转账给老婆,离婚时能要回吗?
- 医保专项优惠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 乡村道路撞车一般怎么处理?
- 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是怎样的?
- 重签劳动合同工龄如何计算?
-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 醉驾多少数值可以免于起诉拘留?
- 聚众斗殴判刑的时间是多久?
- 开房信息是否只和当地辖区公安系统同步?
- 主张合伙财产分配时,公司是什么主体?
- 住院头孢过敏是否算医疗事故?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小孩行为后果应由谁承担?
- 离婚后卖房是否需要对方签字?
大家都在问
- 拖欠了银行44万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 债券转让方一定是欠钱人吗?
- 肇事逃逸是怎么认定的?
- 如何依据民法典向丈夫索要生产费和抚养费?
- 婚内转账给老婆,离婚时能要回吗?
- 医保专项优惠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 乡村道路撞车一般怎么处理?
- 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是怎样的?
- 重签劳动合同工龄如何计算?
-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 醉驾多少数值可以免于起诉拘留?
- 聚众斗殴判刑的时间是多久?
- 开房信息是否只和当地辖区公安系统同步?
- 主张合伙财产分配时,公司是什么主体?
- 住院头孢过敏是否算医疗事故?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小孩行为后果应由谁承担?
- 离婚后卖房是否需要对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