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是一种在法律领域较为重要的罪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首先,概念方面,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带来了较大损失。 从构成要件来看,主体要件要求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等。他们拥有国家赋予的特定职权,肩负着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职责。 主观要件上,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例如,一些官员为了个人私利,故意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故意滥用职权。 客体要件方面,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国家机关的各项工作都有其正常的秩序和规范,如果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就会破坏这种正常的管理活动,影响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工作效率。 客观要件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滥用职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同时,还必须有实际的损害结果,即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等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该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过以上对滥用职权罪概念和构成要件的介绍,相信您能对该罪名有更清晰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