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概念及种类是什么?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进行,一方先给另一方一笔钱。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种类: 立约定金,它是为了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比如,甲乙双方就一项合作进行洽谈,为了确保后续能正式签订合同,甲先给乙支付一定数额的立约定金。若甲反悔不签订合同,就不能要求返还定金;若乙拒绝签订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成约定金,其作用是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就是说,只有交付了成约定金,合同才会成立。例如,在一些房屋买卖的预约合同中,双方约定以买方支付一定的成约定金作为正式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而交付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则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比如,在一些长期的供货合同中,双方可能会约定解约定金,以便在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时,有一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违约定金,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定金。它的目的是为了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当一方违约时,就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比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收了定金后却不按时交付货物,就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如果买方支付定金后不购买货物了,卖方就可以没收定金。 综上所述,定金在商业交易和合同履行中起着重要的担保作用,不同种类的定金有不同的功能和适用场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根据具体的交易情况,合理约定定金的种类和数额,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