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逮捕的概念是什么?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看到刑事诉讼里有逮捕这个词,但不太明白它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在刑事诉讼中,逮捕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它有什么作用和意义呢?
展开


刑事诉讼中的逮捕,简单来说,是一种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采取的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逮捕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措施,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被关押在特定场所,其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这一措施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避免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其二,保证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其三,保障证人、被害人等的安全,避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他们进行威胁、报复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逮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逮捕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逮捕措施的正确适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