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的概念是什么?


专利优先权是一个在专利申请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国际优先权,另一种是国内优先权。国际优先权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确立的优先权原则,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例如,中国和美国都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如果一个中国申请人在美国先申请了一项发明创造专利,在十二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申请专利,那么他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则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比如,一个申请人先在中国申请了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在十二个月内又就相同主题申请发明专利,此时就可以享有国内优先权。 专利优先权的意义重大。它可以使专利申请人在首次提出申请后,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是否在其他国家或者国内就相同主题再次提出申请,并且在这段时间内,他人就相同主题提出的申请不会影响其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对专利优先权作出了明确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为专利优先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