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想知道污染环境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我听说现在对环境污染的打击力度很大,很多企业因为污染环境被处罚甚至被认定犯罪了。我就特别好奇,到底什么样的行为算是构成污染环境罪呢,想了解下它准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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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从法律概念来看,“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这些法律对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处置等都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 “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这是该罪的行为方式。排放一般是指将有害物质排入大气、水体等环境中;倾倒是指将有害物质丢弃到土地、水体等地方;处置则是指对有害物质采取焚烧、填埋等处理措施。 “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是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对象。比如医院产生的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医疗废物,如果随意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就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 “严重污染环境”是该罪的结果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像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等情形,都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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