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刑法罪名有哪些?
我对环境污染相关的刑法罪名不太清楚。我所在的地区最近有一些企业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我想了解下在刑法里,针对环境污染有哪些具体的罪名,以便能清楚这些企业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哪些犯罪,所以来咨询一下。
展开


在我国《刑法》中,涉及环境污染的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污染环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这里所说的“严重污染环境”,包括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等情形。通俗来讲,就是如果企业或者个人随意排放、倾倒那些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物质,达到一定危害程度,就会触犯这个罪名。 其次是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构成此罪。比如,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将国外的垃圾运到国内随意处理,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相关法律。 还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这主要针对那些没有经过正规审批,私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于生产等用途,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 另外,走私废物罪也与环境污染相关。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构成走私废物罪。这是对非法将境外废物走私入境行为的法律制裁,因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海关监管秩序,也对我国的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这些罪名的设立,是为了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