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和自动离职争议的概念是什么?

我最近工作不太顺心,打算离开现在的单位,但不太清楚辞职和自动离职有啥区别。要是因为这个和单位产生争议,这争议的概念到底是啥呢?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相关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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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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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和自动离职争议在劳动法律领域是较为常见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辞职的概念。辞职指的是劳动者基于个人意愿,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是劳动者行使自身劳动权利的一种表现。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他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于是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三十天后他就可以合法地离开公司,这就是典型的辞职行为。 接着,我们来看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自动离职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损失,比如工作的衔接问题、业务的中断等。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例如,小张没有提前通知公司就不再来上班,导致公司的一个重要项目无人接手,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小张进行赔偿。 而辞职和自动离职争议,就是指在劳动者辞职或者自动离职过程中,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方式、经济补偿等方面产生的分歧和纠纷。比如,劳动者认为自己是按照正常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却以未提前通知为由扣发工资;或者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是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而劳动者不认可这种说法等情况。当出现这类争议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解决此类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和程序。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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