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直接起诉还是再次做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医院和我对责任认定有分歧。一开始做了鉴定,但结果我不太满意。现在我很纠结,是直接去法院起诉,还是再申请一次鉴定呢?不知道哪个选择对我更有利,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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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医疗事故时,是直接起诉还是再次做鉴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再次鉴定通常是在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情况下进行。根据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再次鉴定能让结论更加准确公正,为后续处理提供更可靠的依据。 而直接起诉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患者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也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鉴定。 如果对首次鉴定结果有合理怀疑,比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等,再次鉴定可能是较好的选择,能让结果更准确。要是觉得证据充足,能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给自己造成损害,也可以直接起诉,由法院来审理判决。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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