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请个人低保的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残疾人申请个人低保的条件。低保,全称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了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的社会救助制度。 对于残疾人申请低保,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对于残疾人而言,如果是重残人员,也就是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残疾,通常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更容易获得低保资格认定。这里说的符合条件,除了收入因素外,还涉及家庭财产状况,比如家庭拥有的房产、车辆、存款等情况都会被考量。如果家庭财产状况超出规定,即使收入低也可能无法申请低保。 接下来谈谈申请程序。一般来说,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因为行动不便等原因,也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第二步是受理与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这期间可能会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了解情况,也会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核实信息。 第三步是民主评议。在经过调查核实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组织民主评议,由社区居民代表等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评议,以确保申请的公平公正。 第四步是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相关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如果符合条件,就会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最后,如果申请成功,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就可以按月领取低保金啦。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细节上会有一些差异,但大致的条件和程序就是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