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简单来说,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或者嫌疑人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羁押等情况,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的程序一般如下:首先是申请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然后是决定阶段,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会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最后是执行阶段,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项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但具体的适用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