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具体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适用取保候审的积极条件。 然而,并非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能申请取保候审。虽然法律没有详细列举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但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具有以下情况时,申请取保候审较难获得批准。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比如有证据表明其有继续犯罪的倾向或者计划,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社会安全,一般不会批准取保候审。其次,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像涉及恐怖活动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严重犯罪类型,出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的考虑,通常也难以取保候审。再者,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这样的可能性,司法机关为了保证案件的正常侦查、起诉和审判,也不会轻易批准取保候审。另外,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以及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总之,能否成功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方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另一方面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