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效力满足什么条件才生效?


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通常指的是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等类似协议。要使这类协议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从法律行为的基本要求来看,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就好比去市场买东西,得是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才能达成有效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签订协议的双方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能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 其次,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简单来说,就是双方都是真心实意地签订这份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一方不能用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只有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协议才可能生效。 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必须遵守的,就像交通规则一样,违反了就会出问题。而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协议内容不能违反社会的基本道德观念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另外,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判决离婚才会生效。因为这类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前提的,如果最终没有离婚,那么协议虽然成立但不会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只有完成这些程序,以离婚为条件的协议才会真正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