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在劳动关系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这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首先是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做一件事,经过商量后都觉得不做了,那自然就可以停止合作。这种方式比较平和,双方达成共识就可以解除,一般还会约定一些补偿等事宜。 其次是劳动者存在过错时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几种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比如单位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的一些要求,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没有达到这些要求,就可以解除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像员工多次旷工、严重违反操作流程等,单位就有权解除。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比如员工因为疏忽导致公司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有些劳动者同时在多家单位工作,影响了本职工作,单位可以解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劳动者触犯了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单位为了自身形象和利益,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再者,还有无过失性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比如员工生病后,康复后无法再胜任原来的工作,单位也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安排,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员工能力不足,经过培训或者换岗后还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比如单位因为政策原因要搬迁到外地,劳动者不愿意去,双方又无法协商出解决方案,单位可以解除。 另外,当单位出现经济性裁员的情况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