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我先履行义务,但现在发现对方经营状况变差,感觉他之后可能没法履行义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不安抗辩权成立得满足啥条件啊,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呢?
展开 view-more
  • #不安抗辩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安抗辩权成立所需的条件: 首先,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同时享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货物的权利。而且这两个债务存在对价关系,是相互牵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 其次,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这种情况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比如,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那么与其签订合同且需先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就有理由担心其不能履行后续义务。这里强调的是要有确切证据证明,如果只是主观猜测是不行的。 最后,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情况。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如对方的财务报表、法院的执行文书等。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结合您的情况,如果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变差到可能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那么您有可能满足不安抗辩权的条件,但需要谨慎行使,并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