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债务人抗辩权是债务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的条件。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保理。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其基于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而债务人抗辩权,就是债务人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这里明确了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一个基本前提,即接到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 行使保理债务人抗辩权通常有以下一些条件: 其一,基础交易合同存在瑕疵。比如,供应商与购货商之间的货物销售合同,若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标准,债务人就有权行使抗辩权。举个例子,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此时购货商作为债务人,就可以对基于该货物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提出抗辩,拒绝向保理商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 其二,债务人对让与人(供应商)享有法定抵销权。如果债务人对供应商有到期债权,且该债权与供应商转让的应收账款基于同一合同关系或者符合法定抵销的其他条件,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例如,供应商欠债务人一笔货款,而同时供应商又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了保理商,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在相应的范围内行使抵销权,从而对抗保理商的付款请求。 其三,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事由具有合法性和关联性。也就是说,债务人提出的抗辩理由必须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基础交易合同的约定,并且与应收账款的产生直接相关。比如,若合同约定了付款的前提条件,而这些条件未满足,债务人就可以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此外,债务人行使抗辩权还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如果债务人在明知相关情况的前提下,长期未行使抗辩权,可能会被视为放弃该权利。 总之,保理债务人行使抗辩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实际操作中,债务人应当准确把握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合理行使抗辩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理商在开展业务时也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审查基础交易合同和应收账款的情况,降低业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