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变更为一方是否需要费用?

我和前夫离婚了,我们有一套共同房产,现在要把房产变更到我名下。我不太清楚这个过程中需不需要缴纳费用,也不知道要交哪些费用、交多少,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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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后变更为一方是否需要费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种房产变更的法律性质。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房产进行分割,将原本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变更到一方名下,这实际上是一种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的产权转移行为。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也就是说,在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时,不需要缴纳契税等交易税费。 不过,虽然免交交易税费,但可能还是会有一些其他的费用产生。比如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此外,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等,还可能会产生评估费用等其他费用。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你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以了解详细的情况。 所以,总体而言,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变更为一方,主要的交易税费是免除的,但可能会存在不动产登记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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