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不安置该如何赔偿?
我家这边正在进行征地拆迁,但是一直没给安置。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会怎么赔偿,是按什么标准来算的,赔偿的方式都有哪些,心里好有个底,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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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不安置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赔偿依据主要看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安置房,常见的是通过货币补偿的方式处理。货币补偿可能涉及房屋价值补偿,这是对被拆迁房屋本身价值的赔偿,会根据房屋的面积、结构、新旧程度等因素评估确定;安置补偿费,这是对因征地拆迁导致需要安置人员的补偿;还有奖励性补偿,有些地区为了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会设置一定的奖励。 比如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还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而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同样,若不安置也会有相应货币补偿,具体补偿项目和标准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当遇到征地拆迁不安置的情况,被拆迁人首先可以和拆迁方进行协商,明确提出自己对于赔偿的诉求。要是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调解。调解还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话,还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用于规范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的具体方法和流程的规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具备相应资质,能够按照规定对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专业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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