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哪些条件的搬迁才属于政策性搬迁?


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政策性搬迁需满足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政策性搬迁需要有政府行为主导。这意味着搬迁是由政府发起、组织和推动的,而不是企业自主决定的。例如政府因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要求企业进行搬迁。依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企业政策性搬迁,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这里强调了“政府主导”这一关键因素。 其次,搬迁要有明确的公共利益目的。公共利益目的包括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等。比如政府为了改善城市的交通状况,建设新的地铁线路,需要对沿线的企业或居民进行搬迁,这就属于因公共利益需要的政策性搬迁。 再者,要有合法的程序。政府在进行政策性搬迁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例如,要进行公告、征求意见、进行评估等程序,保障被搬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房屋征收的程序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最后,要给予合理补偿。被搬迁人有权获得合理的补偿,以弥补因搬迁所遭受的损失。补偿的范围通常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上述几个方面。 只有同时满足政府主导、公共利益目的、合法程序和合理补偿等条件,这样的搬迁才能被认定为政策性搬迁。如果你遇到了搬迁情况,不确定是否属于政策性搬迁,可以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判断,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