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定金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


在买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那么,买房定金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退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他人,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其次,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例如,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政府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这种情况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另外,如果双方在认购书等协议中约定了退还定金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比如协议中约定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对房屋不满意可退还定金,那么只要符合该约定,购房者就能主张退款。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存在欺诈、隐瞒重要事实等违法行为,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例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购房者发现后可以主张退还定金。 总之,买房定金能否退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购房者在遇到定金退还问题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