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甲向乙发出要约,该要约可以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我是甲,之前向乙发出了一份要约。现在我有点情况,想撤销这个要约,但不知道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撤销。我不太懂法律,想问问专业人士,在这种甲向乙发出要约的情况下,要约可以撤销的条件到底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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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甲向乙发出要约后,该要约可以撤销的条件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要约和要约撤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以及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两个条件。而要约撤销则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使要约丧失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这意味着,除了上述两种不可撤销的情形外,甲向乙发出的要约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具体来说,要约撤销的关键时间点是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如果在乙作出承诺之前,甲及时通知乙撤销要约,并且不存在上述不可撤销的情形,那么该要约就可以被撤销。 例如,甲向乙发出购买一批货物的要约,没有明确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明示该要约不可撤销。乙在收到要约后,还没有作出承诺,此时甲如果因为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不想再按照原要约的内容订立合同,就可以撤销该要约,但需要及时通知乙。 然而,如果甲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乙必须在10天内作出承诺,这就属于以确定承诺期限的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那么在这10天内,甲就不能撤销该要约。或者,乙基于甲的要约,已经为生产该批货物采购了原材料、安排了生产计划等合理的准备工作,并且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此时甲也不能撤销要约。 总之,甲向乙发出的要约能否撤销,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可撤销情形以及要约撤销的时间点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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