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代书遗嘱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我想立一份代书遗嘱,但是不清楚要让这份遗嘱有效得符合什么条件。我担心自己立的遗嘱因为不符合条件而无效,所以想了解一下有效代书遗嘱必须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好让遗嘱能顺利发挥作用。
展开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遗嘱人可能存在不识字、书写困难等情况,代书遗嘱就成为了一种常见的遗嘱形式。然而,要使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例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精神疾病等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所立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 其次,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比如,遗嘱人的子女作为继承人,就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 再者,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要准确无误地记录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能擅自更改或添加内容。签名和注明日期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时间顺序。如果遗嘱上缺少签名或者日期不完整,可能会影响遗嘱的效力。 最后,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没有受到胁迫、欺骗等情形。如果遗嘱是在他人的胁迫或欺骗下订立的,那么该遗嘱是无效的。比如,有人以威胁遗嘱人的生命安全等方式,迫使遗嘱人按照其意愿订立代书遗嘱,这种遗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要订立一份有效的代书遗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这样才能确保遗嘱能够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