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世界文化遗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世界文化遗产的评定主要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该公约旨在保护对全人类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 所谓“突出普遍价值”,是指这些遗产具有超越国家界限,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从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标准一,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是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这意味着遗产在艺术领域具有独特性和卓越性,能够展现出人类的创造力和智慧。例如,中国的敦煌莫高窟,其壁画和彩塑艺术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是人类艺术史上的瑰宝。 标准二,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比如法国的凡尔赛宫,它的建筑风格和园林设计对欧洲的建筑和园林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标准三,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像埃及的金字塔,它们见证了古埃及文明的辉煌,是研究古埃及历史和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 标准四,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例如中国的故宫,它是中国明清两代皇家宫殿,是中国古代建筑的杰出代表,展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文化和建筑成就。 标准五,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比如意大利的威尼斯,它是水上城市的杰出范例,反映了人类在特殊地理环境下的聚居和发展模式。 标准六,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或现行传统或思想或信仰或文学艺术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例如耶路撒冷,它与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具有重要的宗教和历史意义。 要被纳入世界文化遗产,不仅要满足上述标准之一,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保护和管理措施,以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得到妥善的保护和传承,为全人类所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