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满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我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让我离职,我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能合法解除这合同,也想知道我自己有没有办法解除。想了解满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具体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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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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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不是“终身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满足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首先是协商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只要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意见,就能够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因经营战略调整,与劳动者协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解除合同;或者劳动者有更好的发展机会,与单位协商后离职。 其次是劳动者单方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只要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例如,劳动者找到了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后就可以离职。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然后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在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当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最后,若用人单位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情形,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也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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