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是怎样的?

我做出口生意,最近对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时间有点迷糊。不知道是货物发出时确认,还是收到货款时确认,又或者有其他规定。我担心确认时间弄错会影响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想了解一下准确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出口收入确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在企业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中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企业收入的计算,还涉及到纳税义务的确定。 从会计核算角度来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出口货物而言,当货物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就满足了收入确认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如果采用离岸价(FOB)、成本加运费价(CFR)或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CIF)等贸易术语,在货物越过船舷(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货物装上船)时,货物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就从卖方转移到了买方,此时企业可以确认销售收入。 从税务角度来看,依据相关税收法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与会计上基本一致,但具体的申报退税时间有明确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如果企业是外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增值税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里的“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通常也是遵循会计上收入确认的原则,即货物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 总之,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确认时间要综合考虑会计和税务的相关规定,既要符合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条件,又要按照税收法规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确认销售收入,避免因确认时间不当带来财务和税务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