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医保是否有冲突?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本想着可以走工伤报销,可有人说医保也能报。我就有点迷糊了,这工伤和医保能同时用吗,会不会有冲突啊?我就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免得后续报销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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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和医保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冲突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和医保的概念。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而医疗保险则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也就是说,如果是符合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是不能通过医保来报销的。因为工伤保险具有补偿性质,是对职工因工作受伤的一种专门保障,其保障水平通常要高于医保。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应先进行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就会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如果没有进行工伤认定,而先用了医保报销,之后又认定为工伤的,可能会存在一些报销上的麻烦。因为医保报销后,相关费用可能无法再通过工伤保险重复报销。所以,当发生工伤时,建议优先考虑走工伤保险报销流程,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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