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红冲后重新开票是否要交税?
我之前开了一张发票,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红冲,现在要重新开一张同样金额的发票。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再次交税,担心会多交税造成损失,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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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红冲是指企业在开具发票后,由于退货、开票有误等原因,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发票所记载的销售业务。重新开票则是在红冲发票后,按照正确的信息再次开具发票。 对于发票红冲后重新开票是否要交税,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红冲的发票和重新开具的发票金额、税率等完全一致,实际上是对之前业务的一种更正,在这种情况下,不会重复交税。因为红冲发票时,相当于将原来确认的收入和销项税额冲减了;而重新开票又按照正确的信息确认了收入和销项税额,整体上应纳税额并没有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从税务角度来看,就是要保证收入和税额核算的准确性。 然而,如果红冲发票和重新开票在金额、税率等方面存在差异,就会影响到应纳税额。比如,重新开具的发票金额比红冲发票金额大,那么增加部分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反之,如果重新开具的发票金额小,多缴纳的税款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退税或者抵减以后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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