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票与开出的票货物不一样会有什么后果?
我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进项票和开出的票上货物不一样的情况。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和后果,心里很忐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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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里,进项票指的是企业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劳务时,销售方开具给本企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的票则是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开具给购买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情况下,企业所购进的货物和销售的货物应该是相匹配的,也就是进项票和开出的票上的货物信息要一致。 如果出现进项票与开出的票货物不一样的情况,可能会面临诸多法律问题。从税收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若企业故意通过不一致的发票来调节税款,少缴应纳税款,就可能被认定为偷税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偷税,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若进项票和开出的票货物不一样是因为虚开发票,企业不仅会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还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确保进项票和开出的票上货物信息一致,严格遵守税收和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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