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虚假出资补足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的行为。那么进行虚假出资补足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呢,以下从民事、行政和刑事方面来进行分析。 从民事角度来看,补足出资后,股东仍可能需要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便虚假出资股东后来补足了出资,其之前未按时出资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如果公司被发现存在虚假出资情况,即便股东后续补足出资,公司登记机关仍可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不过,主动补足出资这一情节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处罚的轻重,相关部门可能会基于其积极改正的态度从轻处罚。 关于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了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虽然补足出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犯罪行为的危害后果,但如果虚假出资行为已经达到了刑法规定的追诉标准,仍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虚假出资的数额、持续时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来判断是否需要提起公诉以及量刑的轻重。 总的来说,进行虚假出资补足后,股东仍不能完全免除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这也提醒各位投资者和公司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如实出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