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没报备去外地后果严重吗?
我因为一些事处于取保候审阶段,最近有事需要去外地,但没来得及向相关部门报备。我很担心会有不好的后果,想知道这种没报备去外地的情况后果严重吗?会有什么具体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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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其中明确指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所以,取保候审期间没报备去外地是违反规定的行为。 对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该法也有相应说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至于后果是否严重,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只是偶尔一次未经报备去外地,且没有造成其他不良影响,比如未干扰案件侦查、未逃避传讯等,可能执行机关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等。但如果多次违反规定去外地,或者因为去外地导致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情况发生,那么后果就比较严重了,很可能会被没收全部保证金,甚至被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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