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法院起诉的传票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当接到法院起诉的传票后选择不去,可能会产生以下多种后果。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缺席判决这个概念。缺席判决,简单来说,就是在当事人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依然会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如果是被告收到传票后不去,法院不会因为被告的缺席而停止审判程序,而是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作出判决。由于被告没有到场进行答辩和举证,很可能会失去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机会,导致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比如在债务纠纷中,被告可能有合理的抗辩理由,但因为未出庭,法院只能根据原告的主张来认定事实,被告可能就需要承担本不应承担的债务。 对于原告而言,如果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原告不去可能会导致自己的诉讼请求被视为撤回,之前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可能就白费了。如果被告此时提出反诉,法院依然会对反诉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另外,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可以拘传。所谓拘传,就是法院强制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比如在一些赡养、抚养等案件中,被告的到庭对于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法院就可能采取拘传措施。 此外,不按时参加庭审还可能会影响司法效率,浪费司法资源,也可能会给法院和其他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且,一旦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当事人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后续想要通过上诉等方式来改变判决结果,会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所以,当接到法院传票时,建议当事人尽量按时参加庭审,如果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应当及时与法院联系,说明情况并申请延期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