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会有什么后果?
我因为一些事被取保候审了,现在居住在本市。但最近家里有点急事,我想离开本市去处理一下,又没来得及申请批准。我有点担心这么做会有啥后果,所以想问问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到底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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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离开居住的市县,将会面临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首先,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这是对违反规定行为的一种经济制裁,目的是让被取保候审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性。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其违反规定的情节来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具体比例。 其次,根据具体情况,司法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具结悔过就是让被取保候审人写一份书面保证,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遵守规定。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是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约束。而监视居住则是限制其活动范围,要求其在指定的居所内居住,并遵守相关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司法机关有权决定予以逮捕,将其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等待进一步的审判。 总之,被取保候审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不仅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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