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被告上法庭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没有行医资格证就给人看病了,现在被患者告上法庭,我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想了解下法律对于无证行医被告上法庭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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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行医是指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获得医生执业资格,就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从民事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无证行医的情况下,如果患者因为无证行医者的医疗行为受到损害,无证行医者要对患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患者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刑事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等情形。 此外,从行政角度,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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