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普通发票但没有入账会有什么后果?
我之前虚开了普通发票,但是后来没有把这些发票入账。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需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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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普通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或者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普通发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开具的发票内容和实际发生的交易不相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同时,该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即便虚开的普通发票没有入账,也不影响虚开发票行为的认定。税务机关在查处时,主要关注的是是否存在虚开发票的事实,而不是该发票是否入账。因为虚开发票本身就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和发票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如果税务机关发现存在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无论是否入账,都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另外,如果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达到一定标准,还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虚开发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虚开的发票数量较大、虚开的金额较高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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