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虚开发票但没有偷税漏税会怎样?
我公司之前有虚开发票的情况,但并没有借此偷税漏税。现在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面临处罚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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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虚开发票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便没有造成偷税漏税的结果,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虚开发票指的是,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开具的发票内容和实际发生的交易不相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虚开发票的处罚,该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虽然没有造成偷税漏税的结果,但虚开发票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虚开发票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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