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什么样的建设施工合同才是有效的?


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有诸多方面需要我们谨慎注意。首先,要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这里的主体资格审查,就是要看看对方是否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比如,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有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如果对方没有相应资质就签订合同,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其次,合同的条款内容要详细明确。对于工程范围,要精确到具体的施工内容和界限;建设工期要明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中间各阶段的进度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工程造价要明确计价方式、付款时间和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所以合同条款一定要完备、清晰,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再者,要注意合同的风险分担条款。比如,对于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情况,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分担方式。这样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双方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关于什么样的建设施工合同才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合同的主体要适格,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双方都要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其次,合同的内容要合法,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低于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等。另外,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建设施工合同才是有效的。 总之,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我们仔细审查、谨慎对待,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