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应获得的经济补偿标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确定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简单来说,就是在工作相关的时间、地点,因为工作的事情受伤,一般都能认定为工伤。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接下来是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就好比看病买药,符合规定的费用,工伤保险会帮忙出。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分别可获得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