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中,哪些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对于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承担问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界定标准。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一下哪些情况下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暂停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止进行。费用增加包括因暂停施工而产生的额外人工费用、设备闲置费用、材料保管费用等;工期延误则是指工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如果是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那么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应由承包人承担。比如,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安排不合理,导致施工人员不足、施工设备故障等问题,从而不得不暂停施工。这种情况下,承包人没有尽到合理组织施工的义务,应当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另外,如果承包人违反了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例如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导致工程需要暂停整改,那么这部分暂停施工的费用和工期延误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因为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违反约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可以预见但没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的情况,从而导致暂停施工,费用和工期延误也可能由承包人承担。例如,承包人明知当地在特定季节会有频繁的暴雨天气,但没有提前做好防雨措施,导致因暴雨影响而暂停施工,这种情况下承包人也不能免除责任。 在实际的建设工程中,如果发生了暂停施工的情况,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一般来说,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暂停施工的原因和预计的恢复时间,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报告进行审核,如果认定是承包人的责任,就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 总之,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施工中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合理组织施工,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暂停施工。一旦出现暂停施工的情况,要及时与发包人沟通,明确责任归属,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