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消费者的精神损害一般来自哪两个方面?

我作为消费者,最近感觉自己受到了精神损害,但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情况。想了解下,通常消费者的精神损害是来自哪两个方面呢,这样我能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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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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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范畴内,消费者的精神损害一般来自两个主要方面。 一方面是经营者的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当经营者以侵权的方式侵害消费者的人身权益时,就可能引发消费者的精神损害。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再如,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过程中,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非法搜身等,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使得消费者在精神上遭受痛苦,这种情况就属于因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 另一方面是违约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在某些特定的消费合同中,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求。如果经营者违约,使得消费者的这种精神需求无法实现,就可能造成精神损害。例如,婚庆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导致新人婚礼留下遗憾,给新人带来精神上的痛苦。虽然我国法律在违约导致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相对严格,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消费者也可以主张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说明,当违约行为同时满足一定条件构成对人身权益侵害时,消费者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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