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工作规范(试行)有什么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工作规范(试行)》,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查处“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案件区域协作,有效打击“两非”行为而制定的。 “两非”行为严重破坏了人口性别结构平衡,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该工作规范旨在建立健全全国查处“两非”案件的区域协作机制,提高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在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时的协同作战能力。 从协作机制来看,它明确了各地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不同地区的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准确地交流“两非”案件的相关线索和信息,包括涉及的医疗机构、人员、违法手段等。这样一来,能够避免信息孤岛现象,让各地对“两非”行为的整体情况有更清晰的认识。例如,甲地发现了一个可能涉及跨地区的“两非”团伙,通过信息共享,乙地卫生计生部门可以提前做好防范和调查准备。 在案件协查方面,规范规定了请求协查和协助调查的具体流程。当一个地区在查处“两非”案件过程中,需要其他地区配合调查取证、控制涉案人员等工作时,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出协查请求。接到请求的地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并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比如,某地在调查一起“两非”案件时,发现关键证据在外地,就可以通过协查机制,请求外地相关部门协助调取证据。 对于责任划分,各地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查处“两非”工作负责。同时,在区域协作中,要严格按照规范履行各自的职责。如果出现不履行协作义务、拖延协查时间等情况,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这有助于确保区域协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打击“两非”行为的效率和效果。 此外,规范还对区域协作的保障措施、奖励与问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通过建立健全这些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各地参与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的积极性,形成全国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局面,共同维护人口性别结构的平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总之,该工作规范为全国查处“两非”案件的区域协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对于有效打击“两非”行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