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并非由一部单独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涵盖,而是由一系列法律共同保障。对于妇女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发挥着核心作用。这部法律涵盖了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人身以及婚姻家庭等多个方面的权益。 在政治权利上,该法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文化教育权益方面,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中,明确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财产权益方面,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人身权利方面,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中,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对于儿童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重要法律依据。该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在家庭保护方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学校保护中,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社会保护方面,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 司法保护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法律相互配合,共同构建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