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案件举证有哪些须知?


在合同案件中,举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和最终结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合同案件举证的相关须知。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书面合同文本。如果没有书面合同,相关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订单、送货单、发票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还需要提供证明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像交付货物的凭证、支付款项的记录等。同时,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也很重要,例如对方未按时交货、未支付款项等相关的通知、函件等。 关于证据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等。视听资料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电子数据应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例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最好能提供原始的手机、电脑等设备作为证明。 在举证期限方面,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另外,在举证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直接的关联,能够对案件的审理起到证明作用。同时,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通过威胁、利诱等方式获取的证人证言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总之,在合同案件中,当事人要充分了解举证的相关须知,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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