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前患病,单位要按期解除合同该怎么解决?


当遇到合同到期前患病,而单位要按期解除合同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医疗期的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意味着,如果员工还在医疗期内,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按期解除合同,而应将合同延续至医疗期结束。 如果单位违反规定,在医疗期内或者合同应续延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员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单位自己的权益和法律规定,要求单位纠正错误的解除行为,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面,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在合同到期前患病,单位要按期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员工要了解自己在医疗期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