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劣药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我在一家药厂工作,最近听说厂里生产的一批药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怀疑是劣药。我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生产劣药罪,如果构成的话,会怎么定罪量刑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展开


生产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它的定罪和量刑。 首先是定罪方面。所谓劣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都属于劣药。而构成生产劣药罪,需要达到“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这一条件。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是指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在量刑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形。 此外,如果单位犯生产劣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生产劣药罪的认定和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劣药的种类、数量、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情节等。如果涉及到生产劣药的相关法律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生产企业也应该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规,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