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涉嫌赌博团伙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朋友卷入了一个赌博团伙,我很担心他的情况。我想了解下,对于涉嫌赌博的团伙,法律上是怎么定罪和量刑的呢?比如根据什么来判断罪行轻重,不同情况会有怎样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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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赌博定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对于涉嫌赌博团伙的定罪量刑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赌博团伙来说,通常涉及聚众赌博这种情形。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以营利为目的”是关键,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只是亲朋好友之间的娱乐活动,通常不构成赌博罪。 那么,怎样判断是否属于聚众赌博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在赌博团伙中也较为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开设赌场”包括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同时,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也属于开设赌场的行为。 如果赌博团伙中的成员属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比如赌博的规模、持续时间、社会危害程度、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总之,涉嫌赌博团伙的定罪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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